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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談" 台灣飛利浦電子公司竹北廠廠務部加班待遇 (1960s~1990s)"


我過去服務的某家公司,1960年代起就有工會,勞資關係不錯。
這次的空服員抗爭勝利之餘,讓中華航空公司落後的管理缺失,多攤在陽光下。
如果你在外商上過班,空服員/工會所抗爭7大訴求,可能是勞基法的"基本要求",不過,馬政府的華航管理團隊似乎只懂得:剝削員工,來節約成本,維持利潤。

----蘋論:華航罷工的里程碑、勞資協議取代對立;空服員抗爭勝利!企業無法"一國兩制",http://hcnew.blogspot.tw/2016/06/blog-post_47.html

上文的外商指台灣杜邦。
底下是Philips Taiwan 竹北廠


江燦騰
台灣勞工團體與資方團體,正為休假與加班費的問題,互相對嗆,劍拔弩張。我是真正勞工族出身的工人博士,所以在此略微談談我的上班經驗。

我在台灣飛利浦電子公司竹北廠廠務部,擔任機房操作員。

這是外資工廠,一切照台灣法律規定。

我是1971年就考進去服務。
當時,要輪三班,也要加班,可是待遇合理。
輪班者,早班沒有加津貼。中班加20%。夜班加30%。
當時,周休一天半。所以,星期六加班時,加班費是當日薪資加1.5倍。星期天則是加班費2倍日薪。

除夕,加班,多五倍。
初一,加班,多五倍。
初二,加班,多四倍。
初三,加班,多三倍。
初四,加班,多二倍。

可是,台灣的勞工,迄今仍未有此加班費的水準。

Ian Shih 菲利浦羅總跟公司很不簡單還大力的投資了早期的Tsmc
Hanching Chung 羅先生不錯。不過投資TSMC 是不得已的,利潤無法匯出。
我跟江博士都在竹北廠工作過。我想提醒大家我的看法,外商"多"能守法;這種加班酬勞也有台商實施;加班報酬或跟產業有關,大家應該記住,竹北廠區有幾種不同性質的廠,廠務部跟玻璃廠的"全天候全年服務"密切相關,換句話說,相對於窯爐等等投資和要求,人工,包括服務人員的,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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