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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

壹傳媒和黎肥很值得研究 (楊索、工會)



5小時 · 編輯紀錄 · 
 

【媒體吃人的共犯結構】
聽聞壹傳媒創辦人,也是實際領導人黎智英先生,在香港占中事件後頗感落寞。黎智英投入占中運動,個人與事業體承受極大代價,他失落的原因據說是覺得運動光環並未落在他身上。

他或許覺得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這是商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但事實上從事社會運動原本就是盡其在我,成就社會改革並非成就個人,功也不必在個人。他放大個人在運動中的角色,但不知有無想透未獲認同的根本因素。

黎智英是精明的商人,從無到有建立媒體王國,衝報份、點閱率的經營手段可謂血腥狠辣。壹傳媒的內部管理,以高於一般媒體薪資的行情聘雇記者、編輯,要求其高效率生產量與品質,再以高淘汰率,內部通稱的「搖蘋果」做為事業體人才換血,執行嚴厲不留情面,成為壹傳媒記者的緊箍咒。

由於紙媒市場嚴重萎縮,媒體文字、攝影記者的出路更窄,資深人員能保住手上工作已屬萬幸,想要換媒體跑道幾乎不可能。旺中集團許多新聞從業人員抱著忍辱態度埋頭做事,笑罵由人,緣由於此。

壹傳媒長期走偏鋒,以壹週刊為例,文字、攝影記者為了達成公司要求,屢屢做出了許多無人性、遑論專業倫理的聳動報導,一切只是基於銷售考量。種種例子數不勝數,舉一例,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從事色情業,壹週刊的記者扮嫖客以針孔照相機偷拍,將其逼至無可容身之處。

而劉喬安事件,壹週刊設局由文字記者扮拉皮條,攝影記者扮嫖客。近日又為了打官司,再次公布與劉喬安的LINE紀錄,這樣的報導,說穿了也就是一條牛剝兩層皮,將劉喬安視為屠體,再活剝一回。

壹週刊經營團隊的冷血是無可否認的。黎智英即使表面上辭去集團總領導,他仍是該媒體幕後掌權者,須被究責。而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與執行的記者又該如何面對自己先為人、後為媒體工作者的角色?

以劉喬安報導中扮嫖客的鄺姓記者為例,小鄺在壹週刊多年,而多年能在壹傳媒高淘汰率存活下來,他的認真賣力以及工作能力絕對是一等一。我尚記得任職中時記者期,九二一地震那年,採訪深陷大里塌陷大樓張小弟的龐大記者陣仗中,人人引頸守候,現場唯有小鄺帶了兩人高的鋁梯,他因而可以站在梯上佔據好視角,這是專業且自我要求極高的攝影記者有備而來之舉,我印象深刻並且折服。

小鄺與我熟識,雖不常往來,但屢次見到總會談起他的工作。他有許多無奈與挫折,可是為了謀生只有繼續奮鬥(寫到這裡,劉喬安不是也以她的方式為生活奮鬥嗎?)。看到他涉入此事件,為了一份工作而如此不堪,我真是為他不值,他是個優秀的記者,本應可以發揮正面長才,誰令他如斯,而他個人的主體性判斷抉擇及內在衝突是如何交錯掙扎,很值得去理解。

媒體有所為,但有許多普世認知的價值須守住,人權是基本項目。剛剛所說壹週刊的編輯團隊,裴偉與邱銘輝身為領導人,兩人是資深媒體人,裴偉過去在工商時報,頗受報人余紀忠先生賞識,而邱銘輝從新新聞出身,受傳媒前輩王健壯、南方朔、司馬文武薰陶過,兩人深知新聞倫理與報導的價值真諦。

從社長、總編、主管到執行記者,以壹週刊專題報導製作過程,團隊成員屢經討論,卻終歸一切以利為先,完全漠視新聞對象是個活生生的,有感受的人,會因為一則坊間茶餘飯後笑談的起底報導,個人世界為之碎裂,甚而走上絕路(蘋果日報的新聞曾引發當事人自殺身亡。)

如此集體為惡的八卦媒體從業人員,都無法套上哲學家漢娜‧鄂蘭所提出「平庸的邪惡」的概念,漢娜‧鄂蘭受爭議的理論是她觀察納粹頭子艾希曼受審,主觀接受艾希曼自我辯護他只是「執行上級任務」,漢娜‧鄂蘭認為他不具有思辨反省的判斷力。回到這群台灣新聞界的秀異之輩,他們豈不自知報導與守門的界線,豈無思辨能力。

現今的壹週刊頑強與周刊起落生命週期奮戰,力圖一搏銷售量,肯定會繼續製造羶色腥,與購買讀者共同造業,形成共犯結構。而壹週刊的編輯、記者豈真毫無反思能力?毫無改變壹週刊這份「媒體」報導風格的能動性?

一種錯事,做的人多,人人有責時,相互分攤也就似乎沒有人須承擔了。而做久了習以為常,也就麻痺了。嗜血跟拍在壹週刊稱為媒體報導風格,銷售為王,其餘免談,因而冷血報導可一做再做,繞過其中深沉的、有血有肉,可指名的人的價值。劉喬安新聞事件已跳脫純粹報導,而是媒體犯罪設局,如果壹週刊未受法律量刑,無疑是變相鼓勵用新聞做謀殺人格圖暴利的不法手段。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黎智英先生寫專欄說自己長期失眠,要服藥才能入睡。黎智英的財富有大半是建基於剝削名人,從人性的不堪、脆危處取利。當每一分錢不是正正當當、取之無愧時,午夜枕畔,面對個人良心「被自家屋內的粗棍擊打」(良心的非洲部族詞意)難以入眠是可想像的。

黎智英在港台的社會評價,套句俗語是桌下打乒乓球,出手不高,這源於他經營壹傳媒的手段可議。這或許也是他自認扮演民主先鋒,卻未獲港人普遍尊敬認同的因素之一。

做報紙不是單純賣蘋果,不是像黎智英所標榜報紙好看,像吃蘋果一樣好吃即可。況且壹傳媒雖見江河卻多挾泥沙而下,讓人吃不下、看不下,忍無可忍很久了。

蘋果日報近來公布將以一百萬重金徵求鼓勵讀者爆料,經營階層面對日增的經營困境更往偏門鑽,壹傳媒工會也已發出聲明反對。事業體的主體是人才,壹傳媒工作者歷經黎智英「出賣」媒體給旺中集團的動盪,感受直如遭背叛。壹傳媒從業人員的主體性在過去的抗爭與這次的聲明顯現了,也應獲得更多的重視與支持。

黎智英個人已累積足夠的財富,取之於社會當思社會責任,尤其是他的事業關乎公共性,是第四權。從他對占中運動萌生的失落感,可見他也注重一生的令名。壹傳媒何去何從,難道只有嗜血一途,將人做為牟利祭物,黎智英睡不著時該多三思。






Hanching Chung 楊索將余老闆的名字打錯了。我曾在90年代初,買些壹出版社的叢書給朋友,告訴他們香港出版品的質量。壹傳媒和黎肥很值得研究,顯然,香港的和台灣的營業手法有諸多不同。他對"顧客"的重視,對港台的青年革命的同情,也令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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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廣傳】壹工會對巨額獎金計劃感憂慮
《蘋果》今日刊登廣告,以一百萬元作報酬,徵求讀者提供短片或照片。以現金報酬方式蒐集新聞,在新聞界行之已久,但工會憂慮,當酬金推高至遠超一般人的月入甚至年薪時,就會造成新聞工作者不願看見的現象。
1. 工會初步徵詢過同事意見,他們擔心,為了奪得巨額酬金,有人會不擇手段製造新聞,包括偽造新聞故事、偷拍或非法取得短片及相片,恐怕會引人犯罪,敗壞社會風氣,《蘋果》誤報假新聞的風險亦大大提高。
2. 工會發現,自每月「爆片爆相」二千至五千元獎金制度實行以來,已吸引大量讀者提供甚具新聞價值的短片及相片。在壹傳媒近年多次裁員及節流的情況下,工會不明白為何《蘋果》仍須大幅提高獎金金額,每年動用1,200萬元公開徵集新聞資料。
3. 同事亦向工會反映,若《蘋果》從此養成新聞需要用錢買的社會風氣,記者正常採訪工作將會越來越困難。
4. 《蘋果》即將踏入二十周年,經歷「陳健康事件」及付錢警察買料醜聞後,《蘋果》同事幾經努力才能重建報章形象。工會極度憂慮,巨額買新聞一旦再次帶來醜聞,《蘋果》將如何收拾補救?
工會懇請《蘋果》高層珍惜報章公信力,即時終止巨額獎金計劃。
壹傳媒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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