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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大家兄弟一場,以後再見了。」 最後六個人自殺了。蘋論:願他們靈魂平安 2015年02月13日


典獄長目擊 4囚自轟未死 同伴補槍共亡

 
 
高雄監獄典獄長陳世志回憶6名囚犯自殺濺血,覺得很沉痛。劉志原攝
【劉志原╱高雄報導】高雄大寮監獄典獄長陳世志,被囚犯挾持14小時重獲自由後,昨受訪還原6人轟頭過程,陳說,6人分成兩組舉槍,有5人赴死前跟他握手、擁抱,當時他們手都冰冷,其中4人還腿軟。4人先躺在地上開槍轟頭,鄭立德、秦義明發現靳竹生未死,上前補開數槍,確認同伴死亡後,2人也跟著轟頭身亡。
陳世志說,前天下午得知替代役及同仁遭囚犯脅持後,他立即進戒護科,因擔心同仁受傷,決定留下來與6人談判,其中靳竹生(64歲)最躁動,自稱「天不怕、地不怕」,只有他會出現「大一點的動作」,其他幾個較平和,會反過來勸靳「別這樣」,但靳情緒平穩時,曾說起自己13歲就無父無母的人生故事。 
警方火力成功壓制劫獄匪徒,但槍戰中警用盾牌也被射穿(箭頭處,翻攝照片)。翁清雅攝

「兄弟一場再見了」

隨著天色變暗,監獄外警力越來越多,狙擊手也在高處就定位,鄭立德6人開始開小組會議討論,6人認為出不去就一起死,凌晨3時許,電子媒體派出遙控空拍飛機,鄭等人誤認警方要攻堅,決定持槍突圍但被打退;後來靳竹生發現厚鐵門上有彈孔,又誤以為警方使用威力強大的穿甲彈,決定退回休息室討論下一步。
陳世志說,6人討論時他就在一旁,鄭等人決定比照死囚槍決前喝酒的習慣,要求獄方送進2瓶高粱酒,鄭還跟他說:「我們不怕死,是怕被打得半死不活,我們決定6人一起舉槍自盡。」其他人也跟陳說,不要連累到他,要出去空地上一起自殺,免得在休息室內血噴到陳,最後鄭對同伴說:「大家兄弟一場,以後再見了。」 
囚犯擁別典獄長示意圖
1.鄭立德等6囚決定自殺後,其中5人與被挾持的典獄長陳世志握手並擁抱訣別。
2.靳竹生等4人先躺下開槍轟頭,鄭立德與秦義明發現靳男未死,替他補槍後再自盡。

擁別典獄長稱連累

後來靳竹生提及槍打頭可能很痛,也可能打不死,而且若站著自殺,倒下時可能會摔傷臉,6人討論後決定先喝酒再開槍,並留下鄭立德與秦義明,確保4人一槍斃命後,兩人再走。4人隨即互相擁抱,其中3人還向前與陳世志握手、擁抱,再各持手槍走出休息室,陳形容:「原本蹲著討論的靳竹生等4人,站起來走出去時,腿都軟了。」
陳世志說,4人堆疊躺在離他約5公尺處的水泥地上,他見4人互道「兄弟一場,一路好走」後,同時朝太陽穴扣下扳機,但靳未一槍斃命,身體扭動並發出聲音。秦、鄭見狀,向陳世志握手、擁抱後說:「連累你了。」隨即走出休息室,持長槍朝靳身上補數槍,見靳沒有動作後,兩人再飲彈自盡,結束這場14小時驚魂記。 

苦勸求生聽不進去

陳世志說,回想起6人爆頭濺血那一刻:「很沉痛、很憔悴。」被問及為何未阻止6人自盡,他說:「阻止,說不定就換來一槍。」他感嘆,一開始是希望以不流血方式解決此事,還一直勸鄭立德等人,生命無價活著就有希望,要想想家人,但6人顯然聽不進去。
陳世志說,6人未留遺言,僅一人說:「我對不起父母,但實在被判太重了,逃不出去就自我了斷。」對於這樣的結果他很遺憾,該負的責任絕不逃避。 

典獄長陳世志(60歲)

●家庭:已婚,育有2女
●現職: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典獄長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43期獄政系畢業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經歷:
.台灣高雄第二(燕巢)監獄典獄長
.雲林第二監獄典獄長
.法務部矯正司副司長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蘋論:願他們靈魂平安


這次獄囚劫持典獄長最後集體自殺案,顯示出許多問題,必須從好幾個層面來斟酌。
首先也是最表面,是監獄的生活環境。6囚大聲抗議獄中待遇不好、伙食太差,更糟糕的是受刑人的勞動所得只有200元月薪。監獄官員說,受刑人不論做什麼勞動,每人分到的酬勞甚少,連內褲都買不起,因此積怨甚深。
其次是制度面,由於假釋浮濫,很多假釋出獄的人立即再犯,尤以性騷擾、性侵、偷竊最多,在社會的撻伐下,監獄收緊了假釋的條件,許多囚犯假釋無望,絕望迫使他們走向絕路。六囚之一的鄭立德就指出陳水扁假病就可以保外就醫,而他們遭「三振出局」條例卡死,永遠不得假釋,指責司法不公。
再者是獄政部分,六個人竟然輕易挾持管理員,還衝進辦公室搶奪槍枝與警方駁火,典獄長為了救人自願當人質雖很偉大,但依舊不可思議。那裡是監獄還是迪士尼樂園?據監所人員透露,監所人員工作士氣低迷,紀律鬆散,是出事主因。獄方對受刑人的人權不尊重也是囚情不穩的原因。

從更深的哲學層面看,法哲傅柯在《規訓與懲罰》的書中說,監獄史告訴我們監獄的三種懲罰圖案:古代作為王權武器的酷刑、古典時期(西元3到15世紀)是人道主義者的改革對象、而現代是體現規訓權力技術的監獄以及規範化監督。易言之,懲罰和監獄不僅是一組抑制機制,更具有複雜的社會功能。監獄孤立出一種特殊權力的技藝發展,懲罰既是法律的,也是政治的;懲罰因此具有工具理性。正因為監獄是國家權力與合法暴力的特定場域,囚犯對監獄的挑戰就顯得特別刺眼,也使國家權力者的面子和尊嚴尤其受到創傷。法國大革命以選擇進攻巴士底監獄拉開序幕,是有其隱喻的。 

這六個人以前犯下的法律大罪,使我們很難同情他們,但堅持政府有保障他們基本刑事人權的責任。這次事件顯示政府並未做到。然而,他們所犯下傷害他人的道德或宗教的罪衍,卻可因未濫殺無辜(人質),選擇自戕(有懺悔的意含)而獲得救贖。此案若促成獄政的改革,則六人不致白死。祝禱他們的靈魂永息於平安之中。 



法務部才是監所超收的元兇;監獄風雲後的獄醫獨白;〔捉襟見肘〕(林文蔚 Ewam Lin)



陳秀蓮


昨天工作一整天,凌晨三點回到家裡,順手打開電視瞄了幾眼新聞台集體用人命展演的鬧劇,四小時後,起床趕著去行政院,發現凌晨五點多,六個人自殺了。自殺前喝了酒,告訴彼此一路好走,然後朝頭上開槍,掰掰這個爛世界、這個爛人生。好悲傷的結果,他們是帶著多麼深沈的悲傷、憤怒、絕望離開的。今天一整天又是馬拉松行程,心裡沈甸甸的。韓國工人三步一跪的時候,走在馬路上,唱著勞動者戰歌,腦袋裡想著兩個新聞事件。


六天前,台達電工程師不滿年前被解雇,帶著刀,潛入公司,砍殺主管。被捕的工程師,帶著手銬,安全帽壓的低低的,用有點顫抖的聲音說:工作十五年,過年前把我解雇了,我什麼都沒有了。好讓人傷心的新聞。他說因為工作量太大向公司反應無效,第四次就被解雇了。公司說他是自願離職,主關說沒有刁難他。五十歲的失業工人,離婚散盡家產,以車為家,年前失業一無所有,他決定拿著刀子,憤怒的衝進主管辦公室。他犯了罪。

一年半前,六個境外印尼漁工在外海殺害台籍船長、輪機長,連船帶人被海巡署押回台灣受審。兩天前,案子宣判了,犯殺人罪的漁工被判14-28年。這一年半裡,檢察官擔心一開始就全部自白,坦承犯行的犯人串供,整整一年,他們被收押禁見,不能通信、打電話,家人的經濟來源斷了,也不知道他們關在牢裡。關在暗無天日的牢房,語言不通也不能同房的人說話,唯一能期待的,是久久一次的律師接見。沒有生活費,靠著辦事處接濟,才能買些生活用品。一審認定船長先施暴,六個人判刑14-28年,他們或許寧願自己死了吧。

印尼漁工殺了台灣人,沒有人在意這個雇主是不是素行不良,沒有人在意這群漁工的勞動條件有多差,海上工作強度有多強。案子爆發後,這個雇主的名字引起了TIWA的注意,翻找舊檔案,發現是一個有極多爭議申訴案的雇主,仲介跟雇主是親戚,時常打罵工人,叫工人睡在戶外、苛扣薪資,被吊銷過仲介執照。我們想開記者會揭露漁工的惡劣處境,結果,沒有人敢一起開這個記者會,沒有人。

犯了罪的人,怎麼是人呢?我們已經太習慣譴責犯罪者,翻看、批判他們的罪行,把他們的祖宗八代翻出來,一再確認這些人不配當個人,他們該死,不該有任何權利。而,犯罪之前發生了什麼呢?犯罪之後,又發生什麼?沒有人在意,我們只在意他們的罪行。

六個越獄不成,劫持人質14小時後飲彈自盡的重刑犯。他們帶有特定統獨、黑道背景,所以陰謀論甚囂塵上、一定為了掩蓋什麼重要事件、套好的。看到這些真的讓人非常憤怒痛苦,你們看的到「人」嗎?如果看的到,就該看到他們用僅知的詞彙,一字字寫出來的聲明,住在狹窄的舍房、被當成廉價勞工、活的沒有尊嚴,這一輩子只剩下自殺或是拼了。那些說風涼話的人,說罪犯沒有人權的人,你們有心嗎?看的到聲明裡有多大的相對剝奪感嗎?最後六個人自殺了。

不要說外勞了,台灣工人活的沒有尊嚴,資方總是要你共體時艱,把錢全部賺進自己口袋,你有意見就想盡辦法把你弄走。底層工人為了求生存,除了忍還能怎麼樣呢?台灣的警察、公務人員、官員,大多官僚、怕事、推責任,恐龍法官、檢察官一大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進了監獄,有錢有特權(有人記得王令麟入獄享特權的事嗎?)。工程師、漁工、六個重刑犯,要有多大的憤怒跟絕望才能豁出去,他們是犯了罪,但什麼時候,我們才能不要只譴責罪,而是去理解他們的罪呢?

台達電工程師任職15年被炒 帶4刀回公司砍殺前主管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07/464638.htm

【特宏興案】一審認定船長先施暴 印尼漁工判14~28年
http://pnn.pts.org.tw/…/%E3%80%90%E7%89%B9%E5%AE%8F%E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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