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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需要一個能夠防治和救援各類型災害的防災總署 (李鴻源、馬士元)


防救災甩舊思維 大破大立

當台灣人民還沉溺在復航澎湖空難傷痛之中,七月卅一日高雄石化氣體氣爆災難之慘狀,猶如戰爭過後,全台灣人的心情更加驚懼恐慌,我們除了致上深沉哀悼之外,痛定思痛,不禁要問何以致之?難道我們沒有事先預防的知識?難道我們沒有專業的救難組織?我們防救災的大腦是誰?或是哪一個部門?
所謂救災如作戰,從這兩次事件中,暴露台灣整體防救災體系結構性的脆弱,令人憂慮,如果台灣發生類似都會區域重大震災的大規模災害,現行體系絕對不堪一擊。
在全球氣候變遷以及全球化都市化休戚與共情境,事件發生瞬息萬變,災難的複雜性、多元性和影響性,都不允許以舊思維來救災。我們必須承認,防救災是一種新專業,就好像總醫院下,設不同的專科和醫生一樣,需要一個能夠防治和救援各類型災害的防災總署,平時儲備訓練精良的各科救難人員、知識、專家、設備、科技、圖資、後勤、安置和傳播;災難發生時,指揮總部發出動員令,就可有系統、步驟、效率、節奏的救災,必能減少無謂傷亡,更可安定人心,因此大破大立的時刻到了。
追究台灣防災體系脆弱根源,二○○九年新修訂之災害防救法結構,絕對是主因。這個制度,在分工以及防災組織設計上的錯誤,造成今天沒有一個部門,有能力整合資源面對大規模災害。
莫拉克風災之前,曾在災害防救法規範下,設置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風災後,行政院組織再造,卻將災害防救委員會裁撤,由行政院的災害防救辦公室幕僚單位取代,不僅不具備機關地位,也無法編列預算推動政務。
再者,台灣災害防救法將災害分門別類指定給特定部會,這也是全球罕見。例如法律上,內政部為地震災害業務主管機關,但震災後的交通管制、水電供應,甚至可能發生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管線氣爆等問題,都不是內政部足以承擔的。
每個災害找一個部會負責,不切實際,而行政院災防辦也沒有權責與人力處理整合性對策。當下急需再修訂災害防救法,以矯正缺失。
有一種不正確觀念,認為設置了防災專責部會,就要包山包海處理所有災害事務,導致沒人願意去承擔。
在先進國家災害管理,不是單純工程技術問題,是人員、資訊、資源管理、政策管理的全面整合。這也是為何將防災部門單獨設置,和消防、環保、醫療、交通、社福等單位分開,就是要以災害管理的專業角度,規範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在緊急狀態下的運作模式。
以山坡地災害為例,牽涉機關包括水利、水保、林務等部門,災害防救法只指定水土保持局為土石流災害主管機關,導致沒有一個部會願意主導整體山坡地防災對策。前一陣子因「看見台灣」紀錄片,行政院匆忙指定一位政務委員來督導「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跳過災害防救法架構和災防辦公室。
然而國土保育或山坡地災害,牽涉到經濟產業、觀光、交通、族群,甚至偏遠民眾人權問題,行政院的「國土保育專案小組」,正凸顯沒有專責部會的嚴重性。
如今又發生高雄氣爆,再扯出地下管線主管的多頭馬車,這些都需要政策整合。在缺乏專責機關協調下,要如何推動前瞻性的防災政策?
先進國家是以「災害共通管理」或「全災害管理」來設計防災制度,體認到需要一個多元專業整合機構,從事災害管理,而這些整合運作的知識、能力、組織,是我國防災體系極欠缺的一環。
在歷經高雄氣爆後,應該考慮比照先進國家專責防災部門,設立國家級災害防救總署,搭配其他專業部會全面設置災害管理組織,在地方縣市政府成立專責的災害防救處,以組織完整的災害防救體系,如是,才有機會因應真正大型災害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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