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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2012年6月1日起)







江蘇省從2012年6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發表於2012-05-23 


 
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並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從2012年6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1140元調整為1320元,增加180元;二類地區從930元調整為1100元,增加170元;三類地區從800元調整為950元,增加1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9.2元調整為11.5元,二類地區從7.5元調整為9.6元,三類地區從6.5元調整為8.3元。 (全省地區分類見附表)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手的最低工資可能要比公佈的標準少一些,因為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和養老“五險”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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