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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蘋論:政府沒有 長照規劃

蘋論:政府沒有 長照規劃

我們社會有一個共同的噩夢,就是對老年失能者的長期照護問題。比這更大的噩夢是政府的迂腐,阻礙了民眾解決長照問題的途徑。


以前,人們的壽命不長,平均壽命僅50多歲,即使有長壽者需要長期照護的,也有大家庭吸收,分攤照護的重擔。現在的小家庭,在薪資普遍低落的情況下,即使夫妻雙薪也負擔不起長照的開支,更何況夫妻必須有一人辭職專事長照。

中產階級負擔不起

目前台灣社會老人去世前,平均7年躺在床上或坐輪椅無法自理生活。本國籍照服員人數不足,而且要求月薪很高,平均6到8萬元,還每天只工作8小時。更糟的是即使願意出到10萬元,還常常找不到人願意日夜照護。這樣的價碼,一般中產階級如何負擔得起?很多家庭就因為父母長照問題而經濟崩潰、家庭解組。

本國勞工望之卻步

為什麼不開放外勞自由進口?政府嚴控外 勞人數的理由是:避免剝奪本勞的就業機會。是嗎?不是掩耳盜鈴嗎?本勞根本不願從事長照,他們寧願失業也不做。原因是:工作時間太長、太累、沒有尊嚴、沒 有前途、也不願意住進長照家庭。外勞就沒這些問題。所以,政府以為開放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就業機會,其實是想當然耳的錯誤推論;結果是家庭陷入困境、本勞還 是失業的雙輸局面。
台灣目前的長照及護理人員約3萬人,而外籍看護今年10月底總共18萬4182人,可見本籍照服員人數的短缺。政府在照服員的訓練、教育、證照分級等制度方面沒有規劃,使本勞對長照工作望之卻步;但又限制外勞的人數,豈非跟需要長照的家庭過不去?

反製造出大批掮客

政府的昏瞶還不只這些。為了控制外勞人 數,政府對請外勞的資格限制甚嚴,須由兩位醫護人員判定,還要滿足嚴苛的巴氏量表的條件,才能請外籍看護。等於把問題推給醫師把關。醫師最好是來申請的一 律都不合格,以免出錯還有法律責任。勞委會防弊第一,便民最末,反而製造出大批外勞掮客居中牟利。
就讓市場供需決定外勞的人數,自由開放外籍照服員,只須訂定管理辦法即可。目前政府這種扭曲市場的行徑只會惡化外勞的服務品質和私逃問題,惡化長照家庭的狀況、惡化老人的病情……對誰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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