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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政院的組織再造

所謂馬政府完全執政只是個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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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政院組織再造應以五都亂象為鑑

  • 2010-12-29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台灣地區五個直轄市的市長上周末風光就職,也意謂著新五都時代的正式來 臨。然而由於新市長和市議員的就職日是周末,本周一才算是五都的第一天正式上班日。根據媒體報導,除了台北市和新北市轄區,組織完全或基本沒有變動,因此 上班首日大致未出現亂象之外,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因為是兩個縣市的合併,因此不只造成民眾洽公的不便,甚至連相關公務人員也傳出因單位整併、辦公場所 移轉而出現找不到辦公桌的狀況,當然就更遑論業務的無縫銜接了。

 誠然五都出現這種種亂象也許可視為只是過度時期的短暫現象,大家也不希望前台北縣長周錫瑋「至少亂一年」的預言真的出現。不過,衡平來 看,諸如調離原單位的主管上班找不到辦公桌,或者警局電腦系統臨陣斷線,這些亂象真的只能歸咎於公務行政部門事前的規劃作業太過粗糙,以及相關公務人員的 被動、老大心態。如果說學生參加聯考都會被告知事前要到考場熟悉環境以免臨時找不到教室,則這些找不到辦公場所或辦公桌的公務人員簡直連中學生都不如。而 以這樣的心態,要期待他們能夠做好為民服務的工作,豈非緣木求魚。

 新五都的亂象固然凸顯事前規劃的不周,以及配套的不足,但就五都新制的建構與運作來說,新五都固然已照預定日期掛牌上路,但攸關地方財務 自主與財源規劃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公債法」,行政部門早已把修正草案送達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部門就是無法趕在新五都改制啟動前,完成相關法案的三讀 立法程序,致使新五都市長事實上是在財源先天不足,法制配套不全的窘況下跛足啟動。

 當然,我們也理解前述二法迄未能於立院過關,與兩法的高度複雜性有關。不過,基於依法行政之理,再複雜的法案,立法院總應該有個處理時 效,擱置遷延其實也就代表著立法效率的不彰,乃至立委諸公的怠於行使職權,而最終則會造成政府整體施政效能的下降,以及面臨法制不全的質疑。

 「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公債法」的修法,未能配合五都改制升格的步調,立法部門應如何亡羊補牢自然是一個必須正視的課題。但是立法部門如 果連這個具時效性的法案都無法如期完成修法,則我們就不免要對預計從民國101年正式全面啟動的行政院新部會架構之立法前景,要感到憂心忡忡了。

 如所周知,自從今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完成行政院組織改造法案,行政當局也就預告所有的新部會以及下屬署局等中央行政新體系,將以兩年 的籌備期從事組織整併、立法、人員歸併等作業,以期從101年1月1日開始展現經組織再造後的中央行政部門新面貌。而根據這樣的規劃方案,據報導行政當局 的確展開積極規劃,將院屬29個二級機關的組織調整修正草案,分三個梯次預計於今年底前悉數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定案,再分別函送立法院審議立法。

 就我們所知,行政部門在執行相關部門的精簡整併過程中,面對各相關部門本位主義的排斥抗拒,其實可以說是困難重重,但大體上也都能逐一克 服依時限提報院會核定。接下來真正的挑戰其實來自於立法院是否願意以及是否有能力配合時程,利用明年的上、下兩個會期,完成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及下屬局署機 關的組織條例修法工程。

 在此,我們姑且先不懷疑立法部門的配合意願,但光是以立法院的議事效能,是否能夠在一年內完成這許多的組織修法工作,如果參考立法院連配 套五都改制的「公債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都無法及時完成修法的前車之鑑,則我們幾乎可以斷言立法院絕無可能在一年之內,完成落實政府組織再造所不可少 的組織修法工程。因為這其中所涉及的,遠不止院屬的29個部會組織,另外還要加計部會下屬的70個署局組織,以及為數眾多將以行政法人型態出現的專業性行 政部門。據估計這三者加總起來,將有多達147個組織法案。準此,立法院想要在一年之內,把所有的147個機關的組織法規修法完畢,根本是經驗和實務上的 不可能。

 有鑑於此,我們除了期待立法部門應加強提升立法議事效率,好讓政府組織再造能夠早日落實之外,同時也要提醒行政部門,認知101年政院新 部會架構全面啟動的不切實際,早為綢繆。否則101年匆促上路,亂象一定更甚五都,而未能準時上路又要蒙受政策跳票的質疑。如何在此兩難局中,找出兼全對 策,是執政當局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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